(一)管理委员会
实验室合作双方共同成立管理委员会,由实验室联席主任、联席副主任5人共同组成,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实验室的主要决策、重大活动、技术研发、人员聘任、财务开支、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组织领导工作。
(二)智库(顾问)委员会
实验室设立智库(顾问)委员会,作为专家指导机构,负责指导实验室的研究目标、研究方向、发展规划、重大活动。
智库(顾问)委员会设立1名总顾问,委员会成员任职需具备相应职称,包含研究员、教授、高工等,管理委员会邀请的特定领域专家可放宽条件,聘任期一般为3年。
(三)综合办公室(行政管理部门)
l负责内部的财务开支、行政管理、材料起草等;
l负责智库支撑工作、生态合作对接、重大活动组织安排;
l负责实验室重大事项执行的协调与监督;
l负责实验室的展示与宣传;
l完成联席领导处理交办的事务。
(四)科研项目办公室(行政管理部门)
l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申请、立项、结项等管理工作;
l负责定期开展科研项目实施过程管理(含质量、进度、风险等)工作;
l负责组织政府科研项目的申报及实施管理等工作;
l负责科研项目的项目档案、知识库等成果管理工作。
(五)产业促进办公室(行政管理部门)
l负责组织科研项目的成果转化工作;
l负责推动政府数字产业化、产业数字化的工作。
(六)科研研究机构
面向数字公民的人权、财权、数权进行技术、法理及产品等研究,设立可信数字身份研究室、数字货币研究室、数据资产研究室三个研究机构。
(七)特定课题组
根据特定研究需要,设立特定科研课题组,用于满足实验室广度研究需要,如数字公民遗产课题组、数字公民双碳课题组等。